中复神鹰: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01-10 13:28:50 来源:证券之星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资料图)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95)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95)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

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

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

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

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大会工

作人员查验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

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大会正式开始后,由会

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

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

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大会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为保证会场秩序,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

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

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

行,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

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三、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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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时,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

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

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五、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新冠肺炎防疫的相关要求,有序

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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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一、参会人员签到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

数量;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宣读议案:

议案一:关于新建“年产 3 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讨论并审议大会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的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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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新建“年产 3 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暨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满足国内重点领域对高性能碳纤维的迫切需求,保证关键原材料国

产化,更好地促进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链健康发展,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中复神

鹰碳纤维连云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3 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

投资 596,188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为 590,25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937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21,188 万元,其余部分为银行贷款。

   一、拟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产线、碳化生产线以及配套工程。

为 590,25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937 万元。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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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相关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司执行董事担任。

   (注: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登记为

准。)

   二、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年产 3 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将以公司系统掌握的

T700、T800 级以上高性能碳纤维全套生产技术,及公司在干喷湿法领域具备的

显著技术优势,制造高性能碳纤维产品,更好地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对提升

公司整体综合实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19.90%(上述数据

仅为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率的预计,不构成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承诺)。项目

实施后,预计会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销量、营业收入及利润,进而提高公司的综

合竞争力。本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要求。

   三、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

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

地使用权最终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

   (三)本项目受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国内外市场需求波动、融资环境与政

策、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形势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投资计划可能根据未来实

际情况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并根据项目进展

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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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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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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