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56.50 元/股,发行价格不
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
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不安排
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
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
配售的差额 75.0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简称“网下发行”)
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07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27.50 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28.5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华塑科技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华塑科技”股票 427.50 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3 年 3 月 1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3 月 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
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
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 2023 年 3 月 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分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
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深交所、上交
所、北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
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9,684,779 户,有效申购股
数为 35,021,662,500 股,配号总数为 70,043,325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
截止号码为 000070043325。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
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192.20175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30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77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1.50%;网上最
终发行数量为 727.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
中签率为 0.0207728574%,申购倍数为 4,813.97423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T+1 日)上午在深
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08 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3 年 3 月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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