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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拆迁冲突化解机制》首先分析了中国大陆房屋拆迁的不同历史背景和社会需要。
2、在计划经济时代,拆迁甚至成为人们渴望的“福利”,国家法律、各级政府也把拆迁视为理所当然应予奖励的“业绩”。
3、而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经济社会现代化的推进,房屋产权制度的确立,房地产商品化体制的转变,原有的拆迁定性、拆迁制度、拆迁手段都成为了与人民利益冲突,与宪法精神相悖的社会顽疾。
4、虽然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试图以宣示性的表态安抚社会大众,然而其刻意回避“拆迁”这一社会现实的立法硬伤,以及未能全面规范乡村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立法缺口,不但未能有效遏制非法拆迁现象,解决拆迁>中突矛盾,反而更出现了以“拆违”、“农民被上楼”、“名胜古迹抢救性拆迁”等花样翻新的拆迁案例。
5、这些逆风而行、胆大妄为的行为的幕后,是巨额土地财政、GDP高指标的业绩诱惑,是政府行为失范、官商利益联手的暗箱操作。
6、同时也体现了土地强权、房屋弱权的权利体制设计上的可商榷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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