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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区域公司注册问题,市场监管总局5月4日作出回复。
问:
注册无区域公司具体需要哪些材料?注册流程步骤是什么?
总局回复: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需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请申请人提交自主申报承诺书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情况说明。其中,新设立企业提交投资人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不包含分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情况说明,投资人多个的,至少有1个投资人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新设立企业可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线上办理名称申报。(路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首页>服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登记注册>企业名称申报服务>在线办理),按照指引操作即可。名称核准通过后,请申请人登录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系统打印《企业名称保留告知书》。申请人可持《告知书》及相关材料,到住所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回复部门: 登记注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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