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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欧阳先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决定:
欧阳先明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万灵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来源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 张婷
二审 李劼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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